房屋署接受同性配偶申請公屋 政府敗訴逾半年仍未主動公佈細節︱Yahoo

房屋署接受同性配偶申請公屋 政府敗訴逾半年仍未主動公佈細節︱Yahoo

房屋署接受同性配偶申請公屋 政府敗訴逾半年仍未主動公佈細節︱Yahoo房屋署接受同性配偶申請公屋 政府敗訴逾半年仍未主動公佈細節︱Yahoo

【Yahoo新聞報道】香港政府在去年 11 月就同性配偶申請公屋、居屋及遺產繼承的司法覆核敗訴後,房屋署雖已表示會接收及處理涉及同性配偶的相關申請,但至今已過大半年,政府未曾主動公布相關政策調整詳情,而房屋署網站及公屋申請表格等亦未有更新,未明確列出同性配偶作為合資格家庭成員。

房屋署今日(8 日)回覆《Yahoo新聞》確認,因應終審法院的判決,房委會經仔細研究法院的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,已審視相關的公營房屋政策,並會接收和處理涉及同性配偶的相關申請。目前,房委會尚未收到同性配偶的公屋或購買資助出售單位的申請。

翻查房屋署網站,現時公屋申請指引與表格內容,僅列出夫婦、父母、子女、祖父母及孫為合資格家庭成員,未有提及同性配偶。該申請表最後更新日期為去年 5 月,至今尚未修訂。

最新「同性伴侶登記機制」未提公屋安排

終審法院於去年 11 月 26 日裁定,房委會拒絕讓申請人與其同性配偶以「一般家庭」身分申請公屋,以及排除居屋業主的同性配偶以「配偶」身分成為合資格住客並獲轉讓業權的做法違憲。房委會當日發新聞稿,表示尊重判決,會研究及跟進,但其後未見進一步說明。

另外,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,建議透過立法方式設同性伴侶登記機制,惟提出申請前雙方須已在海外註冊有效的同性婚姻。已登記的同性伴侶可獲參與醫療決定、處理身後事等權利。

早前有關注團體建議,登記伴侶可享有繼承、公共福利、領養等權利,政府最新建議文件中暫未見提及,亦未有就同性伴侶在本地的民事結合關係有所落墨。該文件亦未有列明公屋、居屋或遺產政策方面的具體跟進安排,僅稱政府會根據以往司法覆核判決執行相關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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